追书啦 - 言情小说 - 电台情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6

    众在老张看来,就是最适合这档节目的听众。如果真来一个满心激愤声嘶力竭的,相信很多听众会为了保证睡眠而果断关掉电台,翻身下床去上个厕所,然后就睡觉了。

她声音浅浅地倾诉着,我认真地听着。故事大概是她是一个家教很严的女生,考上了某大学的一本专业,却认识了同校三本专业的一个男生。男生是学艺术的,周身散发着艺术的气息,那种不羁与狂放的气场,对于从小在传统保守的家庭下长大的她来说,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

保守的女孩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向男生表白,男生却仍然没明确答应,而是说他是一只“冇脚雀仔”,不会在任何枝头筑巢做窝。——这么老土的混账说辞,在女生看来都是“散发着流浪灵魂与漂泊忧伤的字句”。所以女生心甘情愿地每天去男生在校外租的小房子里给他打扫卫生,洗衣做饭。

女生是现代版的田螺姑娘,因为男生偶尔会带其他的男生女生去他那里,在此之前,他会提前短信她,她就会收拾妥当默默离开。直到某一天,男生终于愿意和她发生关系(这句话怎么说怎么悲哀),在那之前,男生直视他的目光,说,“你是我的第七个女人,你还愿意吗?”女孩说,在那一刻,她简直为他的诚实感动落泪。

后来的故事可想而知,她成了她的秘密情人,连备胎都算不上的存在。他从没给过她任何承诺,所以她连骂他负心汉的资格都没有。女孩和他纠缠不清的这几年,她也很痛苦,可是当他来到她面前找她,所有的痛苦又瞬间烟消云散。直到毕业,来到这座城市工作,他再也没找过她,她却还忘不了他。

断断续续地聊着,故事来到了结尾,她抽泣着问我应该怎么办。我问她,“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愿意把刚才这个故事讲给你的父母听么?”

“绝不可能。”

“朋友们呢?”

“他们也都不知道。”

“为什么呢?”

“说不出口。”

“那么你还愿意把自己的人生继续活成说不出口的人生么?”

“……”

“他就像是一根刺,插在你心里,你可能无力拔出,于是渐渐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可是久而久之,心习惯了痛,习惯了有东西鲠在那里,这种习惯就叫麻木。这也许会影响你以后对真正幸福的感知。”我对她说,说完后脑子里恍然有什么闪过,来不及捕捉。

她又问,“那我应该怎么办呢?”

“多出去走走,和旧朋友打打电话,和新同事吃吃饭唱唱歌,认识些朋友的朋友,你会看到别人是怎样热爱着自己,热爱着对方,看到别人是怎么恋爱的,你会知道什么是正常的恋爱。”

这其实是一段相当狗血的故事,可是“好女孩”和“渣男”的故事似乎永远不会停止。虽然人总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不同气场之间的人也会有某种微妙的吸引力,正如这个好女孩被渣男的气质所吸引一般。

不必去深究这其中的人性学的深刻原因,当然,我也没这本事。我只能照例用一首歌送给这个女生,希望她无论能不能拔出心里的这根“渣男”刺,起码也能通过今晚的诉说,心情好过一些。

选了一首送给她,带着强烈沧桑感的男人一字一句地清晰地告诉我们:

爱恋不过是一场高烧

思念是紧跟著的好不了的咳

可也希望她能听得懂这男人语重心长的告诫:

旧爱的誓言像极了一个巴掌

每当你记起一句就挨一个耳光

更何况她这场连一句誓言都没有的爱恋,就更加没必要,继续苦苦为它挨耳光。

我听着这首歌,忽然很希望闺蜜甲此刻也能听到……

☆、第四章别人问起

第四章别人问起——在情在理,分手翻账太没意思。

星期天晚上的那档几乎是关于“前男友”的专题节目结束后,如约在电台门口看到了等待我的李先生。他每次都会等在那里,而今天我却说是如约,是有原因的。

昨天吃过午饭,送走了闺蜜甲,我回到家里窝在沙发上看书,一部有些年头的爱情。厚厚的一本书,写的全都是一个女人的爱情故事。一个女人的情感经历可以写成一本这么厚的书,我不知是幸或是不幸——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我不知道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打开书签所在那一页,密密麻麻的汉字呼啦一下铺开码在我眼前,盯着看了很久,却一直不曾翻页。脑海里面还停留这两小时之前,和闺蜜甲的对话。

“你给你男朋友打个电话,叫他中午一起过来吃饭,我请你俩吃饭。”

“算了,咱俩女人吃饭,叫他过来干嘛?”

“你当年和毛裤谈恋爱的时候可不是这态度啊,那时候你走到哪儿都非得要带着他,和狗皮膏药一样。”

“别提他。烦。再说了,现在都这么大的人了,谁离了谁活不了,在彼此都自由的基础上,只要在对方需要的时候陪在身边就行了么。”

“可是你们连面都不见,也不怎么联系,你怎么知道他什么时候需要你?”

闺蜜甲的这个问题倒是很有技术含量,起码在此之前我倒真的没有认真想过。

我的恋爱观在大四那年有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可以说在恋爱问题上,从那一年之后,我前后判若两人。这要归功于闺蜜甲口中的毛裤,我连他姓什么都懒得一提,是因为这个人让我失望透顶。

有人说,“每一个前度都是夏天的毛裤”,所以我后来管他叫毛裤君。和毛裤君之间的种种纠葛我本来早就懒得回忆,毕竟我现在思考的问题主角是李先生而不是他。或者这么说,他以后也不应该是我思考的主角。

可是,造成闺蜜甲能在今天有此一问的根源,也正是这个毛裤君。毛裤君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但我一直都坚持他不是我的初恋,我宁愿把高中时候暗恋的篮球队的学长摆在他前面,我也不想把“初恋”这个矫情却美好的帽子扣在他头上。

本科四年,我们在一起有两年半的时间,前一年半我是真的付出了200%的真心和精力,想要好好呵护这份感情。至于后面整整一年,我都用来思考要不要分手。

我对待感情有点旁人也许无法理解的偏执,我不想像一些女人一样,今天要死要活地和你说分手,明天又哭天抢地地求复合,我觉得这种行为无异于将男人连同她自己的自尊心一起扔在地上践踏。那是对对方,对自己,还有这份感情的三重不尊重。

有人说过,有两句话在说出口之前一定要慎重,一句是“辞职”,一句是“分手”。我对此非常认同,所以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来思考这份感情的未来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