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言情小说 - 【GB女攻】饥渴症vs依赖症在线阅读 - 1纠纠缠缠的可怜小情侣

1纠纠缠缠的可怜小情侣

    1.怪胎与卑劣者

    我喜欢上了别人的男朋友。

    是的,没错。

    谭月的男朋友,是个在社会浸yin多年的精英。其实,也不能说他多老,事实上,我猜那个男人最多不超过二十八岁。

    我看人一向很准,我是上帝的眼,恶魔的镜头,我目光对准每一个人类,将他们剥皮剔骨,血淋淋地看透。

    你说我神经?

    或许是有点。

    我是自卑,边缘,怪胎,孤僻的代名词,过往还会觉得和众人高呼口号,跟风行事很傻。我不想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傻,所以我更多时候是沉默着。这种保持缄默的形象或许会让我看起来高深莫测,像个思想家,哲学家。

    实际上我只是个蠢蛋女大学生。

    我自傲又自卑,我心知肚明。

    我没有朋友,独来独往,闭口不言的代价是脑海无时无刻充斥的杂乱思绪,还有压在心底的自言自语——或是讥讽不屑,或是由衷赞美——我在学怎样让自己看起来深沉,成熟,难以接近。

    我擅长自欺欺人和自圆其说,给自己冠以诗人的名号审视万事万物,然后写一些无病呻吟的,狗屎一样的诗和文章。偶尔也会批判自己的盲目自信和愚蠢。我总是自己阴暗地行走,待在角落,室内。

    md,真的很好笑。

    我像条自以为是的蛆。

    和我恰恰相反。

    谭月——

    简直就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阳光女孩的化身。

    她长相漂亮,自信大方,活泼开朗,像一颗闪闪发光的小太阳。她的声音甜美清脆,笑起来咯咯咯的,银铃一样悦耳,也没有架子,特别善良热情。此外,还十分擅长社交,能游刃有余地和各式各样的人相处,打交道,然后完美完成很多繁杂的活动。

    她,是我曾经有某些片刻,瞬息,幻想要成为的人。

    不过也只是瞬息,这种人设不够装逼,满足不了我的自我陶醉。

    她和我完全不一样。

    这个可爱的女孩是个活力小野马,她是浸泡在爱意和蜜罐中长大的。和我不一样,我是在内外的痛苦和眼泪中苟活的,伴随我的是永无止境的暴力呵斥。

    我想象不到她得到的爱有多么美好,她也想象不到我咬牙吃下的打骂有多狠毒。

    但一般人看不出来背后弯弯绕绕。

    我也比较嘴硬,他们不知道阴沉的冷酷女大是个缺爱的流浪狗——哦,不能玷污狗——那我该是什么——哈哈,还是厕所里的蛆吧。

    谭月真的很美好。

    出名的校花,外院女神,能歌善舞,从军训就耀眼的不行,似乎桃花不断。但是大一下学期,她就有了个在社会上的男朋友。

    温良。

    人如其名啊,确实温良——温柔善良,温文尔雅,谦谦君子,成熟又包容,很宠溺年下的一款精英熟男。

    以前,我从不关心身边事,对八卦也没兴趣。但是总觉得自己还是要入世,好死不如赖活呗。我其实对谭月没什么感觉,就是同级同院一个优秀漂亮的女生,离我有点遥远,也不怎么打照面。但是因为一些校级活动,还是不免有了点微不足道的交集。

    她还会主动给我打招呼,挺好一女孩。

    后来我对她有点嫉妒。

    可能嫉妒也不准确吧。

    更多的是一种可惜,对他们性格差异,和三观代沟等等多方面条件将会导致的结局可惜。

    他们很可能会分手。

    当然,这都是后话。目前我只是观望,我希望他们是能长久的。谭月很好,她男朋友也很好,他们本应佳偶天成。

    但是这种cp人设不经典,温柔满足不了蜜罐子里长大的小丫头。

    话说回来—

    我好像太缺爱了,就喜欢往温柔的人身边靠。

    温柔的人设其实很平平无奇,放在小说里都是千年男配,万年炮灰。就我所知,有一部分人不喜欢温柔人设,觉得老妈子,圣母,白莲,又或者娇弱什么的……总和一些奇奇怪怪的特质莫名绑定了。

    我以前也不喜欢温柔的。

    这有什么看点,注定只是个配角,容易be的人设。

    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很装。

    温柔男二是属于读者的。

    ——

    就比如那天吧。

    老天爷翻脸比翻书快,本来阴天,突然晴空万里差点给我眼闪瞎——我这个人习惯黑漆漆的环境,各种意义上的见不得光。

    过马路时一辆电动车载着两个男大,从我身边疾驰而过,蹭着我衣角,如离弦的箭窜出去。

    撞的我脑瓜子嗡嗡的。

    玛德,体院的家伙。

    两个傻逼似的,看不见人,非要加速冲,还回过头嬉皮笑脸地对我鬼吼鬼叫,竖中指

    ——快,快翻车吧,臭傻逼。

    当时我心里恨恨地想。

    我用三白眼,面无表情盯着他们的脸,跟鬼一样一脸死相。

    他们估计有点怵,闭嘴了,电动车哐啷哐啷压着减速带狂飙。

    刚准备回宿舍,就看到不远处校门口有两道熟悉的人影。

    我无视身旁的车流人流。

    目光穿过熙熙攘攘下课的大部队,在路边台子上回望不远处。

    映入眼帘的,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

    佳人才子,情投意合,看着对方的眼神羞涩且炽热,盛满爱意。

    谭月穿着咖色小皮裙,一头火红秀发衬得皮肤白皙,愈发水灵。

    她本来还和自己朋友说笑,旁边人瞥了眼门口,揶揄地拍拍她肩膀,挤眉弄眼示意她往外看。然后一群人嘟囔着“真甜啊”“受不了了”“空气都是恋爱的酸臭味”,笑嘻嘻把她推出去。

    “够了,你们真是没救了。”

    笑骂完,她转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男人,穿着打扮十分得体,整个人干净英俊。他镜片后的双眼盈满温柔,嘴角勾起浅笑,深情看着谭月这边。

    此外,他左手捧着一捧精美的碎冰蓝花束,右手优雅矜持地抬起,轻轻向他可爱的女友招招手。

    啧,还挺浪漫的。

    “不用等我,你们先走吧!”

    谭月往往无奈地轻轻用拳头锤了锤朋友们的肩膀,然后毫不犹豫向自己男朋友那里狂奔。

    她三步并作两步,快速通过闸机,跳起来扑上去,结结实实给了男人一个熊抱。

    “温良!你怎么来了?!”

    男人镜片后的眼睛,看到女孩突然跳起来,先是震惊地放大瞳孔,像是怕她摔倒;不过转瞬,他一只手就稳稳把女孩接住,女孩双手挂在他脖子,搂住他肩膀,仰头跟他诉说甜言蜜语。

    “来看你啊,顺便庆祝我们的小天才赢得演讲比赛。”

    男人笑得如沐春风,一脸宠溺,有力的臂膀拖住女孩大腿,另一只手还拿出花束递到女孩眼前。

    好像啊………一个标准的温柔痴情男二。

    我前段时间看过的小说,漫画,都有这些类似的人设。

    不巧,我前段时间开窍了,终于承认自己喜欢温柔的人,那种温柔强大的精神内核,会让我动容到死。

    真美好,跟偶像电视剧一样一样的,估计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恋爱吧。那么精彩,那么甜,甜的让人发腻,让人上瘾,让人牙疼。

    我攥紧手里的书,默默收回目光。

    不动声色摩擦了一下大拇指和食指,手心有点发汗。

    眼前是别人男朋友的脸,表情和动作。

    一幕一幕,在我眼前回闪。

    温良收拾妥帖的短发,被微风凌乱了前额,他鼻梁架着一副细框眼睛,眉眼英俊但柔和。偏淡颜系的长相,颇有韩剧日剧男主的干净优雅,笑起来的弧度刚好,如春水余波,荡漾到心坎,撩人而不自知。

    他是身材很修长的那种,包裹在西装和灰色大衣里看起来有点空,但是腰肩臀比例绝佳,在我这个挑剔的人眼里也是接近完美。

    男人没打领带,衬衫解开两颗扣子,领口露出一小片皮肤,冷白如寒夜月光。他怕谭月冷,脱下外套披在谭月身上,处处做的细致体贴。

    大衣脱下后,浅色衬衫收束在板衬,无一丝褶皱的西装裤里,腰细腿长,整个人颀长挺拔,温润如玉。

    随即,他十分自然地卷起衣袖,动作动容优雅,一边和女朋友说话一边拎起女孩手中的包。那双小臂,肌rou线条流畅,腕骨凸起分明,是我很喜欢临摹的那种肢体。白皙的皮肤上还有淡淡的青筋,从肘部延伸到骨节分明的手。手指根根漂亮的没话说,弥漫着禁欲的诱惑,性感无比。

    回过神,我咬了咬自己的舌尖,无奈地谴责自己不多的良心——没必要过度“欣赏”别人的男朋友,这样有点猥琐。

    很多次,偶然会撞见他们。

    这对甜甜蜜蜜,惹得一众女生羡慕嫉妒恨的情侣。

    谭月的男朋友经常来看她,她也羞涩地拉着人和朋友同学介绍过,据说朋友圈里都是他们一起约会,旅游,吃饭,玩耍的照片。

    温良是个很宠的年上,谭月是个热情的年下。他们本应该锁死的,我还挺看好,毕竟现实这样的蛮好嗑,也算见证人类的某种美好。

    甜蜜来电已是常态,据说他会记得谭月的每一件事,小到饭菜喜好,化妆品的品牌和口红色号,大到各种衣食住行,周围的一些人际关系,校园往来,学业生活的点滴。但他不是想去管,只是了解了更有保障,更接近谭月的心,更能和女孩有共同语言,也能保护她。

    每次见面一束不同种类的花,各种节日礼物,浪漫约会,给谭月最隆重的尊重和仪式感,他不像有些木讷的外表,细心的过分了。

    像一把伞,撑起自己,护着他阳光可爱的小女友,给予无尽的温柔。

    托谭月的福,我也还算正式和温良打过照面。当时是谭月拉着男人在食堂吃饭,非说让他体验学校的特色美食,男人笑着应了,被女孩拉着在椅子坐下。

    不巧,食堂人满为患,他们坐在我旁边,除了谭月和温良,周围一圈还是谭月的朋友。他们说说笑笑,聊的热火朝天。我本来想走,真的很尴尬,但是谭月叫住了我,给我介绍温良,然后说我是和她同一级,一起做过志愿活动的同学。

    哈哈,我真的谢谢你。

    我第一次陷入这种境地,一瞬间不知道该尴尬微笑还是礼貌回避。

    我只记得有点窘迫,和自卑,比起他们光彩照人,光鲜亮丽的形象,我当时还挺小丑的。头发枯槁略微凌乱,睡衣加外套,还踩着拖鞋,面色蜡黄,眼下青黑,下巴长了五颗痘。

    谭月看着我,我错愕,温良看着我,我真想钻洞跑掉。

    有时候真的不必太热情。

    吃个饭而已,老油条不修边幅多正常,两眼一闭就是睡,两眼一睁就是吃。

    谭月的朋友看着我,我和他们面面相觑,没敢看他们的表情,不知道有没有觉得嫌弃和厌恶,又或者觉得尴尬的。

    反正我很尴尬,我和你们不熟。

    “你好,闫同学,我是温良。”

    他笑着说,后面好像还加了句“谭月的男朋友”,但我没注意听了,低着的脸匆匆抬起看了他一下。

    这个男人长的干净英俊,成熟优雅,还挺有礼貌,不会上下打量人,只是很柔和地看着别人的眼睛,轻飘飘的,一点不冒犯。见我点点头就转回去了,也不让人难堪。然后和一伙人重新聊起来,谈吐优雅,话并不多。

    妥妥一社会精英。

    我最有印象的,是那双眼睛,太温柔了,缓解了我的窘迫,也没有探究的目光。他无疑是温和尊重的,但是礼貌之余更是疏离,目光很浅,映不下别人。只有看着谭月时,才真真切切的柔软。我承认,当时脑子一热,心跳加快了几秒,但也只是几秒。

    温良爱着,谭月,谭月爱着温良,他们和我无关。

    ——

    可是后来,谭月的态度却隐隐改变。

    谭月开始觉得温良有点老妈子,觉得温良的嘘寒问暖啰嗦,觉得他的关怀多余且烦人。他总是温柔太过,让谭月少了些激情,好像平淡美好但是过于乏味。于是她开始有意无意冷淡处理温良的爱意。

    男人起初还是来学校,谭月却从狂奔跑向男人变成犹豫不决。越来越不耐烦,甚至到最后开始吵架。

    后来,男人的身影很少出现,只是偶尔站着几分钟,吹着风,莫名显得萧条寥落。

    其次就是,女孩在社团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个男人是音乐学院的,喜欢玩乐队,人也是桀骜不驯的那一款。听说玩的比较花。

    但是确实,经常能看见谭月和那个男生走在一起,两人姿态亲昵,像一对热恋期的校园情侣。我还撞见过他们在宿舍楼下接吻。

    哇,好狗血,温良应该不会受情伤买醉吧。

    爱情大师说,一段爱情里,若是有一方付出太多,这份付出就会变成理所当然,然后天秤开始不平衡,让双方的负担越来越重,直至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温良和谭月分手前夕,我刚从图书馆出来。

    前段时间写了篇文章获奖了,辅导员拉着我莫名其妙地开始谈话,说什么国家级赛事的含金量多高多高,然后就是叽里咕噜一大堆,叫我联系一个文学院老师,让我跟着她参加校级另一个比赛。

    好烦,不想写,被框定局限的主题,我根本没有动笔的想法。

    我当时手里还揣着刚借的一本书——《隔壁坟前的那个男人》。

    满脑子想着晚饭要吃什么,我踱步走向食堂。估摸下午4点多的样子,这时候我没课,但其他人还在上课,学校里还算比较空。

    书里写着一个图书管理员高知女主和农场主男主的爱情故事。每一篇都是男女主各自的视角,以他们各种的角度口吻诉说一天的见闻,以及和彼此的相遇,感觉。

    挺有意思的。

    可我大脑高潮却是因为女主和前男友厄尔扬的描写。是的,这个前男友也是个配角,他比较偏向刻板毒舌自我的精英,但是和女主还蛮有共同话题。他对自己的事业狂热执着,然后会强硬地和女主开始放肆的,由他掌控的性爱。他很自我,大男子主义,总是用看不懂事的孩子的目光看待自己有时候崩溃的女友。

    女主受不了了,后面二人分手。

    我看不进农场主男主强硬让女主习惯挤牛奶,铲牛屎,让女主跟他们那的妇人一样伺候他的吃穿用度。然后当他有兴致,就揪着女主,把瘦弱的女人压在他发霉发臭屋子的脏乱床板上,握着女主娇嫩的rufang进入她。

    我共情不了女主,也理解不了,觉得她有些可怜和可惜——她爱上了一个感情真挚但是思想三观和自己截然相反的大老粗,他甚至想让女人待在他农场和他一起养牛,然后给他生小孩,做饭,度过余生。

    我只记得,女主和前男友激情谈论报纸上的新闻事件,某一个哲学家的观点,一起看文艺或科教节目以及电影。

    还有女主回忆他们zuoai,写下的诗:

    “你爱抚的双手,

    给了我肩膀和胸脯,

    给了我足弓和耳垂,

    和我大腿间的小松鼠。“

    女主打字时想起曾抚摸过厄尔扬的颈骨低处,食指摸着键盘像是摸着男人的脸和他的疤痕,她清楚记得他的脸有小水痘疤,分别在太阳xue和嘴角,从键盘格P摸到D,就像掠过他锁骨的凹陷,前臂扭曲的血管,从发际线延伸到肚脐……

    性张力拉满的一段描写。

    起码对于我来说是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段话,忘了是对男主还是前男友的,似乎是男主。对于爱,和在爱里的激情,惶恐,颤抖,作者这么描述:

    “爱,可以让别人变成白鸽、

    瞪羚、猫咪,或是孔雀。

    --可是,我———颤抖的,潮湿的,透明的我,

    -- 是你的一只水母。”

    透明的水母,啊,多完美的描写,我的大脑持续沸腾,一飞冲天。

    不过很可惜,女主和前男友分了,没走到一起,和男主,也因为种种原因分道扬镳。

    真可惜,所谓那让人欢愉又痛苦的爱情,真的很好笑。

    然后我转过弯,就看见谭月和温良在吵架。

    哦,其实应该说是谭月在吵,温良眼眶红红的,直直站在冷风里,满脸不忍。

    “我受够了,温良!”

    “我觉得我们还是分开一段时间吧!”

    说着,女孩脱下自己左手无名指的戒指,砸向面色隐忍悲痛的男人。

    “你别再逼我了!!我承受不起你的爱,太让我有负担,让我觉得喘不过气你懂吗?!”

    好吧,失控的,出离愤怒的又一个女主出现,面对着另一个悲情的,痛苦的男配。

    我合上书,目光被他们吸引,静静观察打量着。这就要分手了吗?太可惜了。

    经历三观…各种各样的矛盾让情侣们大吵,然后分手,称得上屡见不鲜。

    他们也会这样吗?

    太可惜了。

    比起温良,我更多再为谭月可惜,我是个缺爱的家伙,我想要温柔,但是谭月是在爱里长大的,她会对温良的温柔感知饱和,甚至厌烦都很正常。

    但温良看起来有点可怜,霓虹灯下,月光下,我隐约看见这个从来稳重的男人抖了抖唇,说不出一句挽留的话。

    “我还没想好,我暂时不想和你结婚。上次是我一时脑热,对不起……所以你也别逼我了……”

    谭月心情复杂地狠狠揪了把头发,哽咽着继续说,直到声音越来越低,他们都沉默了好一会儿。

    最后是谭月义无反顾转身离开了。

    只有温良还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像一具被人遗忘的残破雕塑,周身一片荒凉,看起来还带有一丝狼狈。

    我收了书,进食堂吃饭,他还在门口站着;我吃完饭,出门跑步,他还在门口站着;我回宿舍,准备洗澡上床,他依然在门口站着。

    哦,好可怜,好可惜。

    但是和我无关。

    虽然内心总有道声音让我上前安慰,可是良心又跳出来谴责,这tm是心怀不轨,趁人之危。

    可是他看起来真的好可怜,我忍不了看温柔的人受委屈。

    所以我还是第一次违背原则,给了他们爱情的临终关怀。

    ——

    “快门禁了,你别等了。”

    眼看着保安可能就要赶人,我装作不经意过去劝导:“晚上很冷,还是回去吧,小心感冒。”

    虽然好像这种时候不适合别人来劝,但是看见温良眼眶依旧红红的,一个没忍住,我还是掏出了一块纸巾。

    他愣愣看着我,好像才从悲伤回过神,哑着嗓子道:“你是……?”

    “我是谁不重要,喏。”

    我伸手示意,他顿了几秒,似乎后知后觉自己哭了有点丢脸,勉为其难强撑着笑了笑,借过我的纸巾:“…谢谢你…”

    “她今天不会出来了,你先回去吧。”

    我又说了一边,然后眼睁睁看着温良最后深深望了我身后一眼,郑重点了点头,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