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言情小说 - 快穿炮灰女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90

分卷阅读490

    是找死么!”山上可是有狼有豹子的,丛父起身朝屋子里走去。

“刚刚jiejie打死一头野猪,jiejie说野猪能卖好多铜板呢,爹你真不去吗?”大毛一脸鄙视的问自家爹,“那只野猪可大可大了,我们拉不动!”

“什么?野猪?”丛父立马转身,“是野猪吗?野猪你们几个还能活着回来?”

一听野猪,丛母两眼都快放光了,“在哪里在哪里?哪里用的着别人,咱一家子推了车子去拉,肯定能拉回来,走走走!”

“爹你把隔壁家的邓叔叔喊上吧,还有张叔,那野猪大的很,咱根本拉扯不回来!”

人越多,去山里越不会出事,为了野猪,丛父只得拼了,他喊了几个要好的邻居,由明歌领着朝山里走去。

其实也不是进山,明歌和大毛几个将野猪从山上滚下来,藏在山底一处一人多高的小坑里用树枝埋了住。

幸好几个人去的时候野猪没有被别的动物给拉跑,几个人合伙将野猪从坑里拉了出来,用两个车子吭哧哧的拉了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的村子离就沸腾了,全在丛家院子里来瞧野猪,大人小孩围着野猪转圈,那个稀奇喲,末了自然是得夸夸明歌,丛父丛母一脸的傲娇,“这丫头那是命好撞上这种好事,那只野猪是和别的野兽撕咬了重伤后遇到她们的,这要好好的野猪,死的就是这丫头了唉!”

丛父喊了村里杀猪的,丛母烧了一大锅的水,野猪杀完又分了昨晚去帮忙抬野猪的那几家一人一块rou。

剩下的丛母炖了一块,丛父则和明歌推着车子拉着已经切好的野猪rou刚好赶着这个年节去镇子上卖。

因为这只野猪,村子离议论了好久,看明歌也是看大福之人般的目光,王家退亲的事完全被这只野猪的话题给覆盖了。

王家的人在年后又来了,这次是媒人领着王母前来前来,这一次的王母也不说定礼全退的事了,她就是在那哭哭哭,说自家的大儿子过了年后要被征兵,这一去还不知得多久,生怕耽搁了丛家的好闺女,但两家的亲事已经定了,既然丛家不愿意退定,她想着要不然就让自家的二儿子娶了明歌,总得有个人为他们老王家留后啊。

丛父丛母如今越发觉得大女儿就是个宝啊,他们真不想早早把明歌嫁出去,可是王家的粮别说全部了,就是一半都没有,王母既然这样说,丛母眼珠子一转悠,想着若是退了亲,明歌以后不好找是个问题,再者下面还有两女儿呢,多多少少也会有些影响,倒不如顺水推舟呢,“那也行,但你们王家二郎如今岁数还小,我们明歌总不能给你家去当童养媳吧,而且二郎他们还都在孝期,倒不如孝期过了两家再办事。”

这样的话,明歌在家里还能拖个三年,等三年过了,大毛莺歌他们也差不多可以把家里撑起来,且还不用再发愁明歌完了再找婆家的事,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不能白赚点定礼了,不过王家那破烂家,要是自家退了亲还扣他们的礼,肯定是要拼命的,丛母如今想起上次王二虎来砸门的事心中还发怵着呢,如今换了王小虎,又能拖着女儿在家多呆个三年,简直就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

明歌领着几个小鬼回家的时候,这是已经尘埃落定,听到丛母把自己许给了王小虎,而且成亲的日子订在了王小虎守完三年孝期之后,明歌冷冷的瞟了眼丛母直接回了自己的屋子。

“你这死丫头,你不会又不刷碗了吧,你不刷碗把羊喂了啊你,你这死丫头天天懒成这样,当自己是哪家的小姐么你,老娘真是命苦,伺候完这个伺候那个,老娘上辈子做了啥孽事啊!”

王小虎比宿主小三四岁呢,嫁给这么个小弟弟,明歌真不知该说什么的好,不过宿主上一世被王家人那样对待,明歌可不觉得就这样算是画个句号,尤其是王母对宿主做的那些事情简直是天理难容。

嫁给王小虎,倒是更好行动。

明歌搜了搜宿主的记忆,这个王小虎在宿主印象里还算是不错,上一世在宿主的供养下去了镇子上念书,回到家的时候还知道帮宿主干活,不过宿主经历的那事,王家的人最后却没半个人站出来为宿主说话,包括这个王小虎,所以说这也算是头白眼狼。

过了年开春没多久,王二虎就被征兵了,邓家也得去个壮丁,邓父身体不好,路子算是家里的顶梁柱呢,邓伊人按照宿主的记忆里女扮男装去了军营!

过了两年,边关那边战事吃紧,又来征兵,这次丛家也得出个人去。

第518章山村小娘子

本来男丁到了一定岁数,且家里男丁有两个以上才会被征兵,而且以前征兵都是五年或者十年一次,可这一年边关打仗吃紧,将男丁的征兵年岁降了标准,且这次还是强制性的,上了战场就和死没什么区别,丛父贪生怕死自然是不肯去的,家里的大毛眼看就能当顶梁柱了,男娃子养什么大容易么,丛父实在舍不得,衡量来衡量去的,就将目光落在了小毛的身上。

小毛比大毛小两岁,两个站在一处,也看不出个什么大小区别,反正是要舍个儿子,舍大还不如舍小呢。

明歌哪里能不知道丛父的心思,她让几个小鬼出去,这才对丛父道,“我去吧!”

丛父一瞪眼,“胡说个什么,你是个女娃子,要是被军中管事发现了,咱家可是会被砍头的!”

“要不你去,要不我去,大毛小毛都还小,他们去了就是送死……”

“老子去了不是送死吗!”这话说的,好似自己的命不是命一样,这个丫头越来越没大没小的,平日里也就罢了,今天这话实在戳的丛父心口疼,他脱了鞋朝明歌扔去,“老子是你爹,是一家之主,老子去了这个家咋办!”

明歌一脸嫌弃的躲开他那臭鞋,“那就我去。”

这一次丛父倒是没再说话,要是舍了个女儿能保住儿子,也很划算,王家到时候来要人,大不了把莺歌给了去,战场上刀剑无眼,说不定还没人知道明歌的女儿家身份,明歌就死翘翘了呢。

这事其实也可行,前朝不就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的事迹么!

明歌替了二毛上战场,宿主的那点子心愿又能完成一件了,宿主这身体晒的黑,虽然五官端正清秀,可架不住如今这个看脸的世界,她那额头那块疤就是个丑人的代表。

基本不用乔装打扮,rou包子这会儿还没鼓起来,穿个男装,再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