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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的高醒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变得拥有了他想要的一切。——这怎么可能呢?绝不可能!“别骗人了,你爸就算不管你跟个兔子搅和在一起,也绝对会让你过几年跟霍家的千金结婚。厉害啊高醒,把正经高家的少爷的未婚妻都能抢了,的确是厉害。”童逸明非要证明什么一样,笑着跟高醒说,“你有本事一辈子都跟兔子混一起啊?跟你爸说你这辈子都不结婚,就跟男的好,看他还帮不帮你这么多。”这话一出口,童逸明就看见高醒变了脸色,以为是戳到高醒的痛处了,谁知高醒说的却是:“你可不可以小声点,兔子兔子的叫,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也喜欢男的?要不要我帮你宣传宣传?”“你闭嘴!我、我不是!”“你不是紧张什么?还有,他是顾青书,我老婆,我爱人,我恋人,我宝贝,你可以喊他高夫人,喊他名字,但别他妈嘴巴不干净。”高醒说这话的时候,是凑到童逸明耳边说话的,声音低得让人胆寒,“我了解你,从前我是懒得管,但现在我要是去跟你爸说你喜欢男人,你就算不喜欢,你爸也相信我不会相信你,我会推荐你爸把你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相信等你出来的时候,你爸还会感谢我,说我救了你……”童逸明遍体生寒,后退了两步,踉踉跄跄的跑了,当天晚上再在酒吧里碰到黄少,听见黄少怂恿他跟大家一起去找高醒的麻烦,童逸明脸色发白,被酒精腐蚀的大脑在下一秒便发出指令,使他一脚踹在黄宇衡的肚子上,然后跑回了家,不愿意再跟黄少混在一起,生怕黄少作死的时候,连累到他。不过那也是后话。这厢高醒说跑了童少,那厌恶的表情便顿时被焦虑替代,方才口若悬河威武霸气、传说中浪子回头的高家私生子手里拽着个崭新的垃圾袋,站在vip病房外面停驻良久,最后才鼓起勇气一般推开病房的门,对屋内安安静静看书的少年露出个讨好的笑来:“抱歉抱歉,一个喝糊涂了的流氓,我轰走了,青书你没事吧?”顾青书当然没事,不过是被人轻蔑的拍了拍脑袋,高醒都帮他把那人的脑袋上抓出五个手指印了,也算是报过了仇:“嗯,没事。问清楚了?真的是喝糊涂了的傻瓜?”“嗯,我也不认识,不过以后他都不敢来了。”高醒走过去,垃圾袋被他好好的装进垃圾桶里,随后坐到了床边儿去,眸色深深的凝视顾青书,手掌揉了揉青书的脑袋,又忍不住亲了亲额头去,说,“以后我就是丢个垃圾都得带着你。”“这话怎么讲?”顾青书明明晓得高醒是担心自己,却偏偏要问。高醒也笑,视线却无意间落在床边青书的毛茸茸拖鞋上。青书是个习惯了什么,就轻易很难改掉的小狐狸,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雷打不动的看书,习惯吃任何水果都不会抱着啃,而是要一块儿块儿的全部把皮削干净,切成一块儿块儿的再慢慢吃,也习惯上床的时候,鞋子的鞋头不对准床,是先坐在床上才脱的鞋子,所以拖鞋向来都是摆放得很整齐规范。可这一眼看见的拖鞋却不是往常那样规规矩矩摆放着,青书的棉拖鞋这回鞋头对着床,明显是爬上床的。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只小狐狸在乎他,跑去偷听他讲话了。顾青书等高醒回答呢,却等来高醒又一个吻,顾青书闪躲不及,双手推在高醒肩头,慌张道:“你没有反锁门!”高醒被他锤了两下,笑着松开他,得意得大尾巴似乎都要翘到天上去,意有所指的说:“没关系,我听着呢,没人进来,就算有人进来也没关系,我不怕被人知道。”顾青书忧心忡忡地并不如何开心:“还是不要被人知道比较好。”“为什么?”“没有为什么……还是低调点好。”“低调对我有什么好处?”“以后那些不喜欢我们这样的人,不会为难你。毕竟这不是什么主流,大部分人不会理解,你开公司的话,需要注意公司形象。”高醒眯着眼睛笑道:“这也要注意,那也要注意,那活着岂不是很累?”顾青书伸手捏了捏高醒的脸颊,哄说:“以后就好了。”以后就算你公司形象受损,只要不是因为我让你受损就好。顾青书的确是担心高醒跟那明显是喝了酒才来的人打起来,才走到门口随时准备拦住高醒。只是他的担心是多余的,高醒跟那人站在门口细细簌簌说了一通,声音有些大,有些小,他听得不完全,但也知道高醒占了上风,把那自称叫做童逸明的家伙给吓走。与此同时那位叫做童逸明的人说的什么未婚妻的话,还有高叔叔知道他跟高醒之间关系的话也落入了他的耳朵里。他知道高哥不是那种会跟他谈恋爱期间还跑去和别人联姻的人,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似乎是有些高兴,因为自己不耽误高哥后,高哥会有更好的未来;也似乎有些怅然,不知道未来的未来,得知他去世后的高醒,十八年后的高醒,是否会去参加他的葬礼……青书说的‘以后就好了’,在高醒听来更像是对未来的一种承诺,是承诺未来愿意和他公开的意思。“那好,我们低调,等以后吧。”高醒捏着顾青书的手,说,“以后我们结婚,你想要穿什么颜色的西装?还是说用传统服饰?”顾青书笑着哄少年,随口说着他认为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我要中西式都办一遍,要全世界的报纸新闻上都刊登我们的婚讯,要晚上放全世界最漂亮的烟花,要有世界最大的婚礼蛋糕。”高醒查过青书跟金潜在一起时是没有举办公开婚礼的,这两人只有简单的邀请了朋友和神父的小型私人聚会性质的婚礼,外界对顾青书的存在知之甚少。或许未来的他也不喜欢太多人知道青书的存在,希望青书只属于他,但青书都说了想要盛大的婚礼,那他怎能不满足?!“唔,外国人结婚都是要送钻戒的,我也要。”顾青书说着说着,已经属于开玩笑性质的顽皮要求,“十个手指头都要。”“脚趾头也要,也就是二十个。高哥,好不好?”顾青书调笑着歪了歪脑袋。高醒则郑重地答应说:“好,当然好,什么都好。”晚上两人锁了门,躺在一张病床上的时候,顾青书早忘了白日里的种种,窝在高哥怀里睡觉,高醒则一夜未眠,一面抚摸青书的长发,一面想象和自己结婚时的青书时什么样子。第二天出院,忙碌从高叔叔从商业会议上赶来,非要让司机送青书回家,让高醒跟着自己去见个准备来北京大展拳脚搞房地产的建筑商。“你不去我去干什么?我眼光一般,之前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