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道高一丈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2

分卷阅读172

    自己的女儿;而被他养的儿子,也找不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了?我是很希望能见到我父母的,难道其他人不这样想?”

这一连串的问题,纪观其没有解答,只是道:“这谁知道呢?你如今的本事已经胜过我了,你都看不到的事情,我自然也看不到,大概只有天知道。不过,你还有机会,只要在他离开前抹去这段记忆,就可以让一切如常。”

元岳面露难色:“他是普通人。我已经决定,以后除非对付坏人,不随便对普通人用法术。”

“坚持原则是件好事。”纪观其赞许,“只是,你不会后悔么?”

早已遗忘的记忆再次复苏,然而已是人事皆非,纪观其当年的问题言犹在耳,元岳已悔不当初。

原来是自己……

心潮起伏,掀起惊涛骇浪。元岳所处的祝弃梦魇中,天空穹顶突显一道裂缝,裂缝迅速扩大,一切景象如碎片般纷纷而落。

让师兄离去,害祝弃受苦,原来他自己才是罪魁祸首。

梦魇轰然倒塌,化为废墟。一片荒凉之上,唯有元岳怆然独立。

如果他不曾存在就好了。

正文第157章最大梦魇

祝弃睁开眼睛,吓了一跳。

这个房间既熟悉又陌生,他清楚地知道每一样东西的位置,知道它们的来历,可距离自己上一次走进这个房间,已经过了六年有余。

这是怎么回事?

祝弃回想起一条船,船上的人,湖水泛起微波,那人正在笑……然而,就像每一次梦醒时分,梦里的情景渐渐淡去,那股怪异的违和感满满消散,最终已经忘记了梦中的内容,只有梦中甜蜜又略带伤感的情绪仍萦绕心头。

他坐起身,拿起床头的手机,手机背后刻着三个字:祝琳琅。

对了,这是我的手机,我是祝琳琅。他心想。

“琳琅,起床了吗?”房门被敲响,熟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今天不是约了朋友去玩么?张姨早上做了鸡粥石榴包,吃了再去,嗯?”

那声音温和至极,祝琳琅却诧异地揉了揉耳朵。

“琳琅?”那人继续道,“还没有起?我进来了。”

房门“滴”的一声开了锁,那人走进门。虽然已经步入暮年,两鬓出现白霜,他依然是个既有魅力的男人。

“祝——”祝琳琅下意识开口,忽又觉得自己这样称呼很是不妥,便改口道,“父亲。”

“睡迷糊了?”来人笑着走到祝琳琅身边,亲昵地碰了碰他的额头,又轻轻一弹他的脑门,“快起床。我看人家小姑娘很不错,你也给我上点心。”

“啊?”祝琳琅还在茫然,却还是顺从地爬起来更衣洗漱。

换衣服的时候,祝琳琅脱下睡衣,露出雪白的胸膛和臂膀,不禁愣了愣,对着镜子照了半天。只见自己的皮肤竟然一点瑕疵都没有,肌rou流畅结实,好似玉石雕刻成的一样,实在有些违和感。他总觉得,自己似乎应该更瘦一点,更矮一点,皮肤粗糙一些黑一些,还有遍布全身的大大小小的伤疤。

换好衣服走下楼,祝父已经在餐厅了。看到祝琳琅,很是欣慰:“我儿子已经是个棒小伙子了。你妈见到你,一定很开心。”

“mama……”祝琳琅黯然。

祝父又说:“她昨天视频的时候,替你参谋的那件衣服呢?你怎么不穿?虽然我看着你这身不错,但在这方面,咱们爷俩还是要相信她的眼光。”

“视频?!”祝琳琅吃惊,紧接着是莫名其妙的狂喜,像是什么丢失已久的珍贵宝物失而复得,几乎失态,“她在哪里?”

“你妈不是去看时装周了么?”祝父哼道,“也不知有什么好看的,丢下老公儿子去那么久,还不许我陪。”

违和感更加强烈,祝琳琅却心中一暖,笑道:“还不是因为爸不喜欢坐飞机。再说,每天都视频也一样嘛。”

“怎么一样?”祝父道,“处对象,重点就在于处的过程。我可提前告诉你,今天一定把人家小姑娘照顾好了,视频聊一百句,比不上面对面说一句。”

“这是经验之谈?”祝琳琅笑嘻嘻地凑了过去,“老爸的经验很丰富嘛!”

“臭小子!”祝父敲了下他的脑袋。

一顿早饭吃得其乐融融。饭后,祝琳琅依言换了一身衣服,司机已经准备妥当,载着他去接朋友出门。

这女孩长得很漂亮,性格开朗,谈吐不俗。祝琳琅陪着她逛了艺术展,听了一场话剧,女孩很喜欢这些,话剧散场后,两人走在大街上,还在就话剧的话题讨论个不停。

“渴了吗?”祝琳琅问,去旁边的快餐连锁买了一杯可乐。

他觉得女孩子应该很喜欢喝,可女孩却笑着摆摆手:“可乐热量太高啦,我喝水就好。”

“哦。”祝琳琅又产生了违和感,却没有多想,而是又去给女孩买了一瓶苏打水。

路边是一家玩具店,橱窗里摆着玩具大熊与黄色的小鸡玩偶,女孩在橱窗前驻足,认真看着两个玩偶偎依在一起的样子。她神情专注,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令祝琳琅心中一动。

“哈,真像!”祝琳琅指着那只憨态可掬的大熊对女孩说。

“像什么?”

像你啊。祝琳琅差点脱口而出,险之又险地反应过来,心说自己着什么比喻能力,怎么能把姑娘比成大熊。看这傻乎乎的表情,明明、明明是——

是谁呢?

祝琳琅有些茫然地想。可是他想不出来,只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心里空落落的难受。

“今天不早了,你骑摩托来的吗?路上——”

不对。

迎着女孩诧异的目光,祝琳琅突然感觉头痛欲裂。

不对劲,他身边的人,明明应该骑着一辆拉风的摩托车,虽然自己总是嘲笑他呆兮兮的,却又在心里暗暗觉得那家伙帅得要命。

对了。

那家伙喜欢吃甜的,特别爱喝可乐。对话剧与艺术一窍不通,说话直来直去,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此。会做各种各样可爱的傻事,会写废话连篇的信,会cao控纸鹤摆成一个恶俗的爱心。

最重要的是,当被他注视的时候,会拥有整个世界的幸福。

“元岳。”祝弃低喃,“这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