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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决裂的可能。不久后上了部新电影,是我非常喜欢的好莱坞大片,纯打,脑袋可以抛到天宵云外,光眼睛接受画面的刺激就够了,娱乐效果一百分。我拉着楚悉一起去看零点首映,开场前跟他说话的时候他有点心不在焉,电影开播没多久就睡着了。我被电影噼里啪啦的音效和飞来飞去的黑人白人黄种人深深吸引,直到他的脑袋歪到了我的肩膀上我才发现。我突然想起以前看到过一个讲约会技巧的帖子(说实话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看过不少这种内容的东西),约会地点那段讲到看电影。说跟恋人约会时选电影的方法很简单——越长越好。因此是最佳选择,因为它有三个多小时。我瞥了眼楚悉,小心翼翼地把手里刚捡起的爆米花塞进嘴里后,把手挪了过去,抓住他的手。我忍不住笑了,心里美滋滋,因为感觉自己的约会技巧跟写帖子的那个人比简直更胜一筹——我选的电影不比差,有两个多小时,而且放映时间还在半夜。除此之外,与“会”人员之一这几天还因为工作忙得没空睡觉。天时地利人和,正好给我个机会对他上下其手。虽然凭我的修养和胆量,上下其手的程度有限——到电影放映完毕,我也只摸了他的手。除了手我哪里都没敢碰,生怕楚悉醒过来,连手都不给我摸。听着他在我耳边均匀缓慢的一呼一吸,我不自觉跟着他呼吸的节奏把他的每根手指都仔仔细细地摸了几遍,从指尖到指根,再从指根到指尖。楚悉的手跟他整个人一样,匀称纤长。手掌靠近指根的地方有好几个yingying的茧子。我还摸到他右手中指指关节有个小凸起,肯定是拿笔姿势不对造成的,我就没有。我全程目视前方,看着荧幕上象征未来科技的彩色霓虹闪烁,那些颜色距离我无比遥远。楚悉的呼吸却就在耳边,呼吸代表生命,他的生命距离我这么近。肌肤接触的感觉又这么真实,我的指腹贴上他的,是紧紧地贴在一起了,指尖只有一种温度,分不清是他的体温还是我的,还是我们两个体温的平均值。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这样亲密的触摸后我能不能通过他的肌肤给他的身体留下些什么,就像双面胶从纸上撕开之后带走了它的一部分一样。我的是不是也有什么被他带走了,进入他的体内,切进他的生命里,哪怕是一个分子。突然一声巨响,荧幕里爆炸了,火红的热气扑面而来,我被吓了一跳,发觉耳边气息的节奏有变化,慌忙撒开手,下意识去抓爆米花。楚悉的头离开了我的肩膀,他小声问,我睡了多久?电影要结束了,我说。对不起,他低头按了按眼睛,说,实在太困了。没事,我说。醒了干嘛,一直睡着才好——这句话我只在心里说了说,鉴于我们无法靠心灵进行无声的交流,楚悉肯定是没听见的。第19章生活的步调几乎像是回到了刚毕业回北京的那段时间。我每天兴冲冲,对什么都感兴趣,包括偶尔让我累死累活的工作,开始对万事万物建立概念,唯独察觉不到时间和痛苦。?对我来说此时此刻的这一秒——每一秒都可以是一瞬间或者永恒。这是一组绝对的反义词,我却认为没有差别。这种体会大概像我是水,不会消失却处在永恒的变化中。这种变化说不上好坏,甚至百分百与我无关,只取决于外部条件的改变——热了我是热水,冷了我是冷水,再热一点我是蒸汽,再冷一点我是冰。而不论如何变化,我面对的始终是我眼里的世界,在我看来它似乎一直未变。因为世界是个宏观概念,它的变化不可能在个人的维度里显现。可我看不见我自己,只能看见庞大的世界,因此对自己的动态没有一点察觉。我把世界当镜子,理所当然地认为它怎样,我就是怎样。或者说,世界是我的幕布,太阳是投影仪,它站在我身后投射光线,利用物理原理把我拉扯到世界的尺度,上面显现着一个巨大且边缘模糊的我。它撑满整个屏幕,我认为的自己通过这个失真野蛮的二维影像返还到我的眼中。如今我又有了这种感觉,说“有了”这种感觉或许不恰当。回到这种状态中倒不如说是感觉的消退,没有一个明确的节点,没有提示音。我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是进化还是退步。我确实接收到了源源不断的精彩,什么都令我感到好奇有趣。但我比那时候老了快十岁,年纪长了,感知却开起了倒车,似乎又不能百分百算件好事。趁着这股子“时间倒流”的兴味还没消退,我接了个工作,兴冲冲跑去外地扛了几天照相机,兢兢业业,起早贪黑。巨大的工作量迅速给我来了一记现实的铁拳——不论心态是否真的返老还童了,我的身体被岁月捶打,绝不可能还是二十岁出头的水平。我腰酸背痛,回家之后叫苦连天,撑着腰哎呦声不断。楚悉评价说七八十岁的老大爷身子骨都比我硬朗。他将我的这一切苦痛都归罪于我的懒惰,从来不运动,还成天钉在椅子上打游戏。我夸大自己的痛苦只是为了获得楚悉的关心,根本没想到他的关心方式激烈异常。某天清晨太阳都没完全睡醒时,他就把我从从床上揪了起来,逼我跟他一起晨跑。我这辈子最讨厌跑步,认为跑步纯是折磨。楚悉晨跑的习惯却维持了多年,可能一天也没断过,就算前一天加班或者喝酒到半夜,第二天也会雷打不动地在六点钟准时起床出去跑步。他一边跑一边对着因为喘不上气而面目狰狞的我说,跑多了就会上瘾的,再坚持坚持。我本以为跑一天就结束了,然而楚悉竟然摆出了非要逼着我上瘾的架势。我被他拎着跑了一个星期,丝毫没有上瘾的迹象,苦不堪言。有天早上,刚绕着小区跑完一圈,我想耍赖皮,快要跑回到楼门时,我猛地加速,打算直接蹿回家。可我刚加速迈出一步,楚悉就把我揪了回来。后面我每次减慢速度要停下来的时候,他就伸手推我,推得我心烦意乱,简直要发疯。胳膊肘乱抡想把他的手掌拐走怎么也不成,于是上气不接下气地冲他大吼大叫,再跑我就要死了!听了我的死亡预告楚悉面不改色,推在我背上的手一点也没有放下的意思。我坚信再这么跑下去,有朝一日能把我对他的爱意跑没,跑出不共戴天的仇恨都说不定。为了防止事态发展到不可挽回的那一步,我不管不顾,不把身体当自己的身体,而看作个发脾气时可以随便摔碎的杯子碗碟,连个减速的动作都没有,直接往地上一瘫。因为惯性朝前倾倒,我摔了个狗啃泥,磕得膝盖直流血,手掌破皮,嘴角被路上的石子扎得生疼,脚也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