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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回来。明恕说:“准备扎根我们这儿了?”蓝巧既是不比男儿差的刑警,也有女性特有的纤细与敏感,“我想看一看你们带回来的尸体。”明恕立马察觉到关键,“你怀疑死的人是邱岷?”“邱岷的手机最后一次使用正是在首泉镇,这说明要么他去过首泉镇,要么从丫头山将他带走的人去过首泉镇。现在祈月山又出现一具尸体,我正在寻找邱岷,是死是活我都得找到。”蓝巧说:“明队,我无法不往这个方向去想!”经蓝巧这一提醒,明恕忽然明白为什么觉得那张脸熟悉了。那颗头颅上,那些狰狞的伤痕掩饰着的,似乎就是邱岷那张原本英俊美好的脸。同一时刻,邢牧正细致地在被害人的口腔中取样。在不少命案里,最重要的线索就来自法医鉴定——死者的身上,比如指甲、阴部、肛门、口腔,很可能附着有凶手的体液以及毛发。被害人面部被暴力击打,牙齿掉落三颗,口腔中多的是血。邢牧却从被害人的牙齿间提取到极少量的皮肤组织。“这是凶手留下来的吗?”邢牧自言自语,“被害人不是凶手的对手,在全力挣扎时咬了凶手一口?但是凶手为什么会这么大意?”此案的凶手一看就是有所准备,具备反侦察意识。如果如明恕所说,凶手与吕晨赵思雁的案子也有关,那凶手无疑具备非一般的反侦察意识。这样一个凶手,在知道自己被咬的情况下,居然没有在将被害人杀死之后,将被害人的口腔清理干净?在无法清理的情况下,难道不该彻底毁掉被害人的头颅?为什么还会完整地抛掷在离尸块不远的地方?邢牧虽然烦领导,但明恕和萧遇安的本事他是认的。几次开会,大家各抒己见,他却只能汇报尸检结果,做一些比较普通的分析,不像明恕易飞那样,老是透过迷雾找真相。法医是技术岗,但在重案组这种地方,分工明确是明确,但法医痕检技侦除了本职工作,必须扛起更多的责任,就像明恕虽然不是技术岗,但基本的法医学常识早就烂熟于心,肖满一个痕检师,忙完自己的事还老是参与排查走访……大家都是主动地参与案子,邢牧也不想被抛下,最近有意识地多看多思考,每每想到一种可能,就要从反面先来反驳一下自己。以反驳领导的精神来反驳自己。经检验,被害人口腔中的皮肤组织与部分血液并不属于被害人,在系统里一比对,竟是属于不久前才被提取DNA信息的洪传飞。而被害人的DNA信息则与丫头山军火库里的残留血迹比对上——被害人正是早前失踪的网红博主邱岷。邢牧已经完成了对尸块的拼接,并无缺失,也没有掺杂另一人的尸块。蓝巧站在这一具破碎的尸体边,感到五味杂陈。一桩普通的失踪案,原本应该由派出所侦查。但片警意识到这案子不简单,单是派出所可能解决不了,于是果断移交到了分局。女警中队接案之后立即着手,分秒必争,找出了一条条关键线索,甚至汇报到了重案组。不久前,还找到了劫走邱岷的人。可以说,这已经是针对普通失踪案能做出的最迅速的反应了。可是邱岷还是死了,死得这么“四分五裂”,死在警方开始侦查之前。“明队。”邢牧说:“死因确定了,邱岷是机械性窒息,凶手是用双手将他掐死。”“什么?”明恕诧异地转过身,“掐死?”机械性窒息是最常见的死亡形式之一,诸如勒颈、扼颈、压迫胸部、闷压口鼻、异物堵塞呼吸道等,这些都能阻碍外呼吸,最终造成机械性窒息。在凶杀案里,用绳索勒颈最为普遍,前一个案子里,沙春就是被肖纯勒颈而死。与勒颈相比,扼颈不太常见。因为靠双手勒死一个成年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极大的力量,还要防止自己的DNA信息留在被害人身上。绝大多数扼颈案都有一个显著特征——凶手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激情作案。可眼前这个案子,凶手怎么看都不像是激情作案。比之扼颈,凶手有更多更加有效率的方法,比如直接用肢解尸体的刀。既然如此,凶手为什么还要扼颈?扼颈难道是一项不可或缺的仪式?邢牧说:“对了,邱岷遭受毒打的不仅是面部,胸腹和大腿在生前也遭到严重殴打。”“是洪传飞。”蓝巧说:“洪传飞交待过在军火库对邱岷施加的暴行。”邢牧说:“洪传飞说的不一定都是真话吧?他只承认暴打了邱岷,但他其实也有可能是凶手啊。”明恕看了邢牧一眼,“邢哥,你有什么想法就都说出来。”邢牧脸有些热,“邱岷是被扼颈而死,我觉得在洪传飞殴打邱岷的过程中,有可能情绪一上来,就把邱岷给掐死了,事后感到害怕,于是编出了一个‘邱岷被人带走’的谎言。”蓝巧摇头,邱岷这案子她最清楚,洪传飞如果真的是凶手,反应不该是现在这样。明恕却没有马上否定邢牧,问:“那邱岷的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祈月山上?是被洪传飞带过去?”“这个……”邢牧说:“他是故意营造邱岷被另一人带走杀害分尸的假象?其实根本没有另一人,他就是那个人!”蓝巧忍不住打断,“邢老师,你亲自见过洪传飞,并审问过他吗?”邢牧摇头。“你只是听到我和明队分析案情,就得出了凶手是洪传飞的结论,但实际上,以洪传飞的思维,根本做不到这种程度。”蓝巧说:“而且邱岷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与祈月山之前那个案子有关,不能轻易下结论。”邢牧张了张嘴,有些丧气。明恕笑了声,“邢哥别在意,下次想到什么悄悄告诉我。”邢牧差点脱口而出——不枉我以前疼你。不过说出来的却是:“等等,我还有话说。”明恕点头,“我听着。”“一般的分尸案,凶手都会在将被害人杀死后立即分尸。”邢牧说:“但我从切面的渗液与腐烂情况看,被害人是在死亡五天到六天之后才被分尸。这很奇怪啊,等于说凶手一早就把邱岷给扼死了,尸体藏在某个地方,过了小一周之后,又突然跑去藏尸地,将邱岷砍成三十多块。TA这么做的意义何在?还有啊,分尸分尸,很多凶手分解尸体是为了方便抛尸,经常有那种高速公路下这里找到一条腿,那里找到一包内脏的案子。可这个案子,凶手间隔五六天,跑去将尸体分解了,却还是装成一包埋在祈月山,只把头与身体分开放。头还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