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在下考场MVP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4

    嘴,一边心下诧异:这人体温怎么这么低,莫非是传说中的冷血人种?

俩人一个感觉烤着火,一个感觉托着冰,不知过了多久,生物老师终于大发慈悲地下了“赦免令”:“好了,松手吧。学委呢?到前面来一趟。”

元澈迅速把自己的手往回抽。

唐染维持牵手的姿势时间有点久,莫名其妙地产生了点神奇的“惯性”,元澈要抽手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发什么癔症,居然“留”了他一下——原本偏向虚握的左手猛然收紧,攥住了元澈正欲逃离的右手。

第40章

元澈愣住了。

他纹丝不动的面部表情终于出现了一条裂缝,眼带愕然地看向唐染。

唐染自己也惊呆了,保持着牵手的姿势,转过脸与元澈四目相对。

画面有点……美。

生物老师笑了起来:“怎么,还牵上瘾啦?”

金罗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嚷嚷:“老师,我觉得讲台应该换成红色的——”

年轻的生物老师佯怒板起脸,瞪了他一眼:“别胡说八道。”

元澈在同学们的玩笑声中回过神,剜了唐染一眼,加了点力气去甩手上的束缚。

唐染触电般地撒开了手,心里有点懊恼。更糟的是,他感觉自己的耳廓居然在隐隐发烫——他唐大少爷自认早就炼就的“俊脸赛城墙”神功,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竟然失效了!

唐染在心里暗骂自己:不就是牵个手吗!怎么了!就这点出息?跟这辈子没和人牵过手似的!

……然而仔细一回忆,好像还真他妈没有。

唐染在心里连骂了无数声cao。

任语真满头问号地走到讲台前,只听生物老师要求道:“现在你们仨是三个氨基酸……”

任语真:“!!!”他感觉大事不妙。

果然,下一秒,三个“氨基酸”就被老师下达了“连在一起”的命令。

任语真欲哭无泪地看看左手边满面冰霜的元澈,再看看右手边气场沉郁的唐染,纵有“铁头”之称,也不愿遭受这无妄之灾。

这回大家都不敢再笑了。

生怕自己变成下一个氨基酸。

任语真视死如归地一闭眼,左牵“白虎”右牵“青龙”,脸上的表情可以用壮烈来形容。

生物老师:“好,大家看着这个’三肽’,我来提问——他们中间的结构叫什么?”

老师的本意是问他们牵起的手代表什么,问题很简单,大家都心知肚明,但偏偏有人要使坏。

一片“肽键”的回答声中,掺进来一个故意把“键”的声调读成一声的。这个嗓门格外嘹亮,鹤立鸡群。

站在中间、莫名被少了个零部件的任语真:“……”

边上的两个人同时反应过来,同时转过脸去看任语真,同时忍俊不禁,然后再次对上了眼。

元澈的笑意一放即收,极浅极淡,紧接着又恢复了一脸冷漠,转过去了。

唐染却从他脸上看出了一点不同于往日的东西。他怔了怔,心想,是什么?

唐大少琢磨考试题都没琢磨这么认真过,苦思冥想了好半天,生物老师都让他们三个放手了,他还拉着任语真不放,把任语真吓了个好歹:“染哥,醒醒,是我啊!”

唐染这才回过神,嫌弃地瞟了他一眼,然后决绝地撒开了手。

与此同时,心里的问题也有了答案——是眼睛,元澈眼里的东西和以往大不相同了。虽说不上有多少暖意,但确实多了几分温度。



走读生上够两节晚自习就可以回家,留下和住校生一起上第三节的只占少数,而且呈两极分化——一边是学习用功的学霸,一边是等着抄作业的学渣,而元澈和唐染比较特殊,他俩纯粹是不太想回家。

元澈现在基本是一周六天住姥爷家,中间随便抽一天回董濛那点个卯,省得她用夺命连环call一通狂轰乱炸。

即便儿子已经是个高中生了,董濛已经完全看不懂他的作业,但只要放学回来不在她眼皮底下写写算算两三个小时,她心里就不安生,好像她不看,元澈就一定会偷懒似的。

如果不是上班忙,加之与父母那边心存隔阂,她一定要去元澈姥爷家亲手把儿子拎回来——天天在路上浪费那么多时间,用这些时间能多做多少题目!

元澈现在不着家的情况元鸣是不知道的。他一个月来视察一次,就算勤快的了,通常只有在经历过大考、分数出来的时候,才会跑来“纡尊降贵”地关心一下这个便宜儿子的成绩。

这天元澈本来是打算回董濛那“点卯”,上完三节晚自习,头昏脑胀地出校门时才猛然意识到,她今晚好像是值夜班。

元澈顿时松了口不大不小的气,身心轻快不少,拐了个弯朝西去了。

这晚,他刚推开姥爷家的院门,一个活物就“嗖”地蹿了过来,撞上了他的裤脚。

黑灯瞎火的,元澈吓了一跳,借着手机屏幕的微弱光亮打量了一下,发现该活物好像还在冲着他摇尾巴。

小院面积不大,只有几个平米,塞三辆自行车就能填满的空档,从来没养过除鸟以外的宠物。

但元澈现在可以确定这是条狗,而且疑似拆迁大队的二哈。

房门吱呀两声,开了。姥姥探出头,而后笑眯眯地迎了出来:“我大外孙来啦,快,快进屋。”

老太太到现在还没睡下,估计是为“黄瓜炒菜该不该打皮”一事终于跟老头儿生完气了。元澈被脚下的狗缠得迈不开步,无奈道:“姥姥,这是……”

老太太“嗨”了一声,乐呵呵道:“它呀,我从街上捡的,喂了点火腿肠就赖着不走啦!”

说罢冲狗招招手:“来,来,别挡着路。”

那狗一蹦三蹿地从虚掩的门钻进屋里去了。

元澈放好车,进了客厅,发现还真是条哈士奇,身上已经被他姥姥冲洗过,个头不大。

外婆不知这狗的“威名”,带着点温软的南方口音,笑眯眯道:“下午我去城郊买菜,谁知道在路上碰见一条小狗呀,看着可机灵,站起来对我拱手作揖的。我见没人要,也怪可怜的,就带回来了。”

元澈嘴角抽了抽,蹲下身,狗子立刻将前爪搭上他的腿,尾巴打着旋地疯狂摇摆。

“这狗有个外号,”元澈给他外婆科普道,“叫’撒手没’。估计不是没人要,是自己跑丢了。”

“唔……这样子啊,”外婆有些局促地搓搓手,“那……我都带回来了,这可怎么办呀。”

元澈拎起狗子的前爪,前前后后地看了几遍,最后在耳朵后面发现了一个不甚清晰的小记号——大概是用专门给宠物染毛的染剂点上去的,黄褐色,形状像一个小写的字母i。

元澈犹豫了一下:“我发个启事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