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捡个将军做老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

    下的房子都好几套了,那聪聪还没呢。”从此,耿秋不再浪费口舌和两老说起有关耿聪的任何话题。

就比如,这次回去,爷奶特意拿出小弟弟去国外旅行时带回来的物品,说小孙子有多么记挂着两老。他也附和着说了两句,其实谁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他那个年方十岁的小弟弟眼界高着呢,从小养的精贵,人家可是香港户口,多半时间都在港生活,和他妈两个jiejie一样,万分嫌弃乡下的两老,甚至巴不得他们快点死掉。

因为这两老和那孩子的妈很不对盘。老两口去一趟儿子家,总要和媳妇吵一顿,因为媳妇总觉得两乡下老人家,搞一大堆乱七八遭的东西来把自己家都弄脏啦,弄得没品味啦,又记恨两老嫌弃她女儿啦,等等加在一起。

以前没小儿子的时候,这女人不太敢和老两口闹,反正也不住在一起,一年到头能见一面都不错了。大家还能装装和气。可现在不同了,人家有了儿子,特别是这个儿子还特受父亲与爷奶的看重,那底气可是足足的,所以双方每次见面都是一场灾难。

这两老已经七十多了,身体还硬朗的很,脾气有时也挺大的,五十多岁已经是大老板的儿子,也会被他们开口就骂,举着棍子就抽的。耿爸虽然与老两口不亲香,但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父母,老人生气的时候,也得低头认错呢。所以为了不让耿秋分得家产,后妈让小儿子时不时的在老两口面前秀一下,表示记得爷奶。就是为了让爷奶发话多分家产,附带挤对耿秋。

耿秋的老爸,这些年混得越来越好,给大儿子的这些东西,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但架不住儿子大了,并且一副越来越优秀的样子。也不知道是耿秋命好,还是他后妈手段高超,反正他爸在外面没能留下种。

虽然耿爸现在才五十五岁,但他那身体早就在酒色与繁忙的工作中淘得差不多,但小儿子年幼,女儿又不得宠,后妈生怕他会时不时再想让大儿子来身边做事,培养他当接班人。所以后妈这些年拚命的阻挡他进公司做事,并不停的设计与抹黑他,为的就是这大笔的家产。

大学毕业后,耿秋也曾进过公司,一进门就被后妈的人狠阴过几次,搞得灰头土脸的。等到他抖擞精神想好好表现的时候,他爸哪里看得上儿子,只认为他丢了自己的脸,干脆把儿子扔在角落里自生自灭。在后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枕边风,再加上小儿子在一边卖萌撒娇之下,他爸算是彻底遗忘了大儿子。

耿秋后来干脆离开了公司,听他爷奶的话回到了老家省城。一来算是圆了爷奶怕他和耿聪争家产的心愿,最重要的是他考虑到两老年纪大,需要有人就近照顾两老,反正他也心灰意冷了,正好离那家人远远的。

☆、第3章接生

耿秋又不愁房子车子也不愁升职加薪的,干脆赋闲在家,当个米虫。人怎么说也是名校毕业,又在他爸公司里混了一段时间,经受过洗礼,多少也有两把刷子。他要是实在闲得发毛了,随意接点活做,也能赚个生活费。

其实他也不差生活费,他十八岁之前每年生日过年过节,在学校得了奖什么的,名目多多,每次都能得到一个大的红包,虽然这些都是爷奶要求他爸做的,老人原是拿这些当借口,让两父子增加些父子情的,谁知道会演变成简单粗暴的金钱关系。

这些钱全部存在他名下,光这笔钱就不是小数目,这些钱随着他爸的资产而一直在增长,一开始一年就万儿八千的,后来是一笔就是几万,偶尔他爸心情好了,手指一松,十万二十万就到帐了。这些钱都由专人打理,每年都有不错的红利。

他又不象耿聪三姐弟那样,从小就过惯了土豪生活,天天烧钱烧习惯了。从小由山里老农养大的孩子,本质上还纯朴着呢。再说了他名下的产业对大多数人来说也不算少,日子过得还很逍遥。

他虽然男女关系混乱,但那都是你情我愿的把戏,双方各取所需,好的快也散的快。他又不会去做,一掷千金买笑的事情,包明星捧情人的事情,更不会为了争个情人去做打架闹事甚至杀人放火的事情。他能给小情儿也不过是十万八万,多的不好意思,他才没那么会花钱。更别谈车啊房啊什么的,所以那些想在他身上获得大好处的人,很快也会自动退场。

可是这样的日子过惯了,他早就不相信爱情了,他偶尔也会考虑自己是不是会孤独终老,一辈子一个人过?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升起来时,耿秋才把这些往事全部扔下,从此以后,他决定不再想这些事情了。爸爸虽然这般,但没缺他的钱,况且父母偏心是癌症,没得治,他都快三十了,还有什么好妄想那从来就未得到过的父爱呢?爷爷奶奶吧,还是他心目中最亲的人,就算他们的心已经偏向耿聪了,他早就已经不计较了。老两口可是这世上对他最好的人。

他决定了,现在开始,去找一个能够与他共同生活的人,去组一个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家庭。以前的那些个红花也好,绿叶也好,从此都是路人。是的,这家伙是个双。其实一开始,他应当还是喜欢女性的。但是被他那后妈恶心到了,后妈曾经弄了个女人来算计他,当时他年轻,一下子跌的不轻。从此之后,对女人有了心理阴影,觉得所有接近他的女人都是后妈派来的,于是他开始游戏人间。不谈感情,不相信爱情。

耿秋在火上烤热了火烧饼,在河水草草洗涮了一下,就着红牛矿泉水搞饱了肚子。又开始坚持往前走,他现在不得不庆幸,自己穿的是结实的小脚牛仔裤与中邦运动鞋,他把裤脚直接塞在袜子里,以防虫子咬。因为脚下完全没有路,他都是直接踩在枯草上和泥土石块上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着。这种走法,其实一天也没能走多远,所以他的脚还没有打起泡,只是双脚累得荒。

在耿秋以为自己又得在山林中孤独的过一夜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有人类的踪迹。沿着一条明显有人踩出来的小路,他发现了一座孤零零的新墓,新坟很是显目,上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很是结实,墓碑上只写了四个字。秋哥之墓。新坟四周有很明显的人为痕迹,而且几棵大树上,都留下了几个明显一致的伤痕,就象是个记号一样。

“有坟,应当不远处会有人住。”耿秋暗道,他想一般只有在意死者的人,才会安葬死者并立碑。

有了希望,耿秋不由的加快了脚步,突然一阵呻8吟声时断时续的顺着风声传来,一开始他还没听清楚,直到那呻8吟声象哭声一样清晰的传来时,他觉得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