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贵圈混进了不明生物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场,只是大多数人的都很弱,也没什么危险性。姜越见过有那么一些人气场比较强大,每次遇见这样的人,出于职业习惯,他都会暗自审视这些人。往往都是企图心很明显的商人,明星艺人中气场雄厚者也不在少数。可以想象,作为g.devil的精英少校,姜越之前的猎杀对象都是些高智商高逆商的穷凶极恶之徒。

他曾经遇到过最为棘手的一个猎物是刚从美国安保措施最为严密的克林顿监狱越狱的变态杀人犯,对方以最骇人听闻的方式和手法在杀掉四名看守之后居然选择了民航,堂而皇之的逃走,整整一个月,国际刑警多次逮捕失败,多次眼睁睁的看着罪犯逃走,还损伤了不少的警力。罪犯的高智商和惊奇的思维是正常人难以捕捉的,最后,联邦政府向g.devil求助,以高昂的美金为报酬,唯一的要求就是死要见尸。

那是姜越的拥兵生涯中最为惊险的一次任务。他足足跟踪了这个猎物十天,不分昼夜,神经高度紧绷。这其中的艰险惊骇,与电影中那些惊险镜头想必,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在最后,姜越成功的击毙了罪犯,但对方也让姜越吃足了苦头。子弹擦过姜越的大脑右侧皮层,虽然惊险抢回一条命,但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后遗症,从此再也不能继续拥兵生涯,也不能做太过耗费脑力的工作,甚至有的时候连普通人都不如。

但就在刚才的某一瞬间,姜越的神经明显被某种不明生物刺激到了。他微微拢眉,眼睛快速的扫了整个演练室一遍。毕竟在g.devil兵团的七年佣兵生涯练就了他异于常人的敏锐神经,那种感知危险信号的直觉视根深蒂固的。

然而姜越看了一圈:道具,导演,作者,演员,助理,都只是些气场平平的普通人而已。他欲要深想,忽然被人用力的拍了一下肩膀。

“越哥,你发什么呆呢?”里泽探询的目光在姜越的脸上转了一圈又一圈,“该不会是今天太累了吧?不如下午的通告就推了吧,你回去休息一下,晚上不是还有陪姑妈去参加派对么?”

姜越虽然颜好家境好什么都好,可却是娱乐圈有名的劳模,按照他以前受采访时的话来说,他就是喜欢扮演不同的人物,体验正常人的生活,以此来弥补之前的缺失。出道以来又多是出演特工之类的角色,与他之前的工作比较相近,以后还是想多尝试一些普通人的角色。上次的就是姜越首次尝试特工形象以外的角色,是个痴情的富二代,虽然米分丝们买账,可实际的票房成绩还有业界口碑却与之前的特工系列相差太远,甚至有相当一部分评论说姜越演技拙劣。演特工很出色是因为之前的工作使然,是本色出演,然而一演别的就不行,动作不自然,神情也根本不是痴情,而是呆板。

这次接叶浩歌这个角色,也是有着为姜越拓宽戏路的一个铺垫。叶浩歌这种帮派大哥的形象跟‘特工’的某些气质相似,按照套路来演就可以了。但里面也有一些普通人的生活体验,这也算是继之后姜越的又一个尝试,按目前各方面的准备来看,应该不会比的更差了吧。

姜越叹气,“好吧,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他往更衣室走去。里泽跟在他后面,乐颠颠的道:“快回去吧。放心,女主和男二的选角最迟周一就能定下来。到时候我就通知你。”

“嗯,男三就是刚才那个?内定的?”姜越脱下刚才试戏穿的黑色卫衣,露出精壮的上半身,看的里泽眼冒精光。

接过里泽递过来的今秋时装周上首推主题运动与商务结合奶白色立领衬衣,姜越一边套上一边声音迟疑的出声:“他叫什么来着?”

“于修,他叫于修。越哥,这个人是al总裁硬塞到剧组来的,想要蹭你的人气,借这次的电影露脸。”里泽将与衬衣相配的双排扣深蓝西装与黑色宽松长裤从包装盒里拿出来替姜越展开,语气非常郑重的道:“我可提醒你啊越哥,这个人,你千万记得离他远点儿。”

“为什么?”姜越没太在意,穿上西装专注着镜子里自己翘起来的头发。

“改天慢慢跟你说。”

☆、第9章母亲

傍晚八点,天色渐暗的同时,五光十色的华光也早已晕照a城。这座集万千灯光于一城的娱乐之城,以他永久不衰的夜色和靡靡声乐,像世人昭示着何为盛世之下的纸醉金迷。

a城南面的岐山上于半年前新建了一座豪华酒店,无论其外在造型还是内在布置都仿照古欧洲的宫廷所建造,金碧辉煌,奢华无比。

姜越陪着母亲程若清从大厅门口进入时,自然少不了集聚众多目光。三五名媛淑女穿着剪裁优质的礼服搭配着闪人眼球的首饰,一一上来问候寒暄。其中有不乏落在姜越身上意味深长的笑意,惹的姜越有些不耐。

“妈,我去那边了。”姜越低声道。

程若清点了点头,她自然知道儿子有些不开心。姜越并不太乐意参加这种所谓的上流社会名流相聚的聚会,以前在佣兵团的时候不喜欢,现在虽然进入了娱乐圈,可是对这种聚会,更加不喜欢,甚至,程若清敏感的察觉到,儿子情绪更加反感和厌恶了。

英俊的儿子径直走到外面阳台上,甚至还抽起了烟,背影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进的气息,惹的大厅里眼睛一直贴在他身上的名媛少女们不敢靠近。

程若清淡淡一笑,随后转身加入到姐妹们的笑谈中去。

姜越哪里会明白,他从骨子里看不起的这些声色浮华,是她耗费整个青春去追寻的。她放弃了在娱乐圈赤手可热的名声地位和机会,在妙龄之年毅然嫁给一个长她三十岁身负残疾的中老年男人,只为了在当时世界上最古老隐藏最深的望族世家取得一席之地。这之中的艰辛与黑暗,自然并非姜越能理解的。

作为姜家的幺子,他一生下来就灯光环绕,众星拱月。她小心翼翼的保护着他,优良的环境,最好的家教,还是免不了他在十四岁时的叛逆出走,加入了当时最负盛名最年轻的佣兵团g.devil。

她曾经毫不怀疑,姜越永远都不会回来。这个儿子,虽然是她生的,可是她很多时候都有一种抓不住他感觉。即使他孝顺母亲,爱护幼弟,无可挑剔的好儿子,好哥哥,米分丝眼中的完美偶像,大众情人;看得出他精力充沛,生机勃勃,甚至富有侵略性。但尤其是与他相处的亲近之人,却在有时越觉得他的生疏远离。倒不是他刻意的,大概姜越天性如此,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程若清无法用言语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