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言情小说 - 开局一把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70

分卷阅读570

    是死亡就是被击倒,基本全部受伤。

“要是我走得不远,能不能去补刀啊?”温迪又开始发散思维。

就在她走神时,陷阱点的战况再次发生改变。

人群里跳出两个躲得很好的无伤男,各自从身边的人手里夺走了一把枪。

是彭悦和高港!

他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解开了手铐,一获得自由就迅速夺枪,在场所有人都没想到两个上了手铐脚镣连脖子都被绳子绑成一条的俘虏还能反抗,谁都没反应过来。就在所有人发愣的几秒钟里,彭悦高港举枪杀死了在场所有人。无论是来自休息站的还是来自聚居地的,统统爆头。

接着他们打开了脚镣,烧断连接的绳子,再将冯月和常珊的手铐解开。

四人收拾了两个队伍的收获,将所有骆驼串成一串,骑上骆驼,朝北方离开。

温迪仍然举着望远镜,骑在骆驼上,缓缓石化。

她想到陷阱点可能会有一番血战,却猜错了赢家。

搞什么?

到底谁才是主角?

第400章第038日

聚居地与休息站的追兵已经没了,全部死于彭悦等四人组枪下。

温迪真没想到,最后竟然是他们救了自己。

彭悦没选择往东,看来她相对于他们而言,仇恨值不够。当然,也不排除他相信休息站的人提前将她带走,因此选择迅速离开原地,以免被休息站派出的第二批队伍逮住。他们拿回了自己的金子,又拿到了一袋温迪留下的金子,加上那些枪和骆驼,这次,四人组的收获连温迪都羡慕。

这些东西如果能平安带离沙漠,一定会让这四个人变成大富翁的。

所以话说回来,到底谁是主角嘛?!

怎么她走的是求生路线,这四人却是走的冒险电影剧情,比她刺激,比她赚得多。

温迪只能自我安慰:最起码,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这些人的故事再精彩也只属于NPC而已。

“我就靠个活人DNA能安慰自己比他们强了。”温迪无语。

……

确认彭悦等四人真的往北方离开,温迪便让骆驼停下,赶紧休息,睡到天亮再走,昨天一整天都继续赶路,她不知道聚居地和休息站会不会再派出新的队伍来,所以,她必须尽早离开这里,在想要尽快离开沙漠的心情上,她与彭悦四人是同样期盼的。昨天凌晨加中午,她和骆驼只睡了四小时多,后来入夜也没有停下,一直走到十点左右才终于扛不住,决定休息。

睡前温迪生起了一个火堆,在火焰的帮助下,寒夜也并不难熬了。

等温迪醒来时,已经是上午七点。

她是被晒醒的。

晚上睡觉时温迪不会支“帐篷”,所以等天亮太阳出来,热腾腾的阳光就照着温迪毫无遮蔽的脸上扑,把她的脸晒得又红又烫。温迪觉得脸痒痒,伸手挠了挠,指甲触碰到被晒红的脆弱皮肤,虽然她用力不大,但瞬间就抠出血,把温迪痛醒。她可怜巴巴盛了一碗清水将脸轻轻揉洗干净,又洗了手,无奈地抬头闭眼让暖风将湿润的脸吹干。

“哇,怎么这么痛?”温迪不敢碰自己的脸,重新打了一碗干净的水,用被单吸饱水蒙在脸上,盖住小小的伤口,以免沙粒顺着风袭来,扎在脸上,陷入她的伤口里。万一让沙粒进入伤口,那可是会很疼的,不光疼,她的伤口甚至可能会烂掉,流脓。温迪光想一想那种画面就觉得好恐怖。

“下次我可能还得带创可贴!”温迪嘀咕,“当然,最好是没有下次!”

这话算是白说。

温迪无奈地想,怎么会没有下次呢?她只能希冀自己每次都能积攒到好收获,迎接下次挑战时不要那么辛苦。比如她之前在荒岛上就够努力,收集了葫芦酒和毒囊,还有许多绿宝石,结果一来到沙漠,这些宝物就统统派上用场。炸树、生火、治疗、留住骆驼……这些宝物给她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否则单凭她的开局很难安然无恙地走到这里。

也可能根本无法走到这里。

单说骆驼,如果没有毒囊和葫芦酒,她早就失去它了。

“吃什么好呢?”

温迪开始数自己的存货。水不提,能吃的食物还有牛rou干、一包饼干、半箱脱水蔬菜包、几个麦饼、一罐硬糖、一个哈密瓜、一包仙人掌果、从四人组处缴获的20个罐头、一个鸵鸟蛋、6个从聚居地拿走的罐头。按照温迪的想法,从四人组那缴获的食物不知道会不会有问题,不能轻易动,得放到最后。正经的食物也就麦饼和罐头了,罐头还剩最后6个,理应够用。

根据那天跟旅行团女导演闲聊的收获,温迪估计自己距离出口很近了,6个罐头绝对够吃。

虽然她每次举起望远镜,都只能看到大雾,但她还是觉得,出口就在前方不远处。看到大雾并不是说前方真的有一片雾,而是指望远镜已经看到了它能看到的最远处,无法看到更前方,因此,放大的颗粒便形成了迷雾一般的质感,但实际上那是空中的沙子,并不是真正的雾。怎会有雾气是黄色的呢?若有,除非这雾气有毒。

温迪拿出一颗硬糖塞进嘴里,翻行囊她才想起来自己还有糖吃,只不过之前被压在最底下,惨遭温迪遗忘,现在她清点自己的食物,又将它从大口袋的底部翻出来,现在温迪想吃什么就可以吃什么,根本不必节省,因此,大大方方地将硬糖拿出来吃,在路上磕糖也能打发时间,跟仙人掌果实换着吃,一会儿淡酸,一会儿淡甜,口中的味道一变再变,还蛮有趣的。

这种硬糖虽然是工业产品,但调出来的味道并不是特别甜腻,她已经连续吃了三颗硬糖也没有不适。

她正在剥一颗仙人掌果,扔掉果皮,将果rou送入口中慢慢咀嚼。

正在吃的时候,她发现前方竟然有树。

这应该算是类似芦苇地和仙人掌林一样的小绿洲,同种类的树长在一起,形成一片绿地。这地下应该也有水,但此刻温迪并不缺水,所以她不需要绞尽脑汁想办法从这些湿润的沙子里抠出水了。她倒是对这片小绿洲里的树更感兴趣,她驱使骆驼朝它接近,发现这些树上都长着许多橙红色的果实。果实极小,与珍珠奶茶里的珍珠差不多,一颗颗紧密地排列粘在树枝上,看起来像是一根根橙红色的“超长玉米棒”。

温迪立刻认出它的真身:这些橙红色的果实,是一种名叫沙棘果的水果,树则是沙棘树。

沙棘果常见的用处是用来做酵素,她没有尝试过,但听说过。

她今天才头回见到沙棘果的真身,也是第一次闻到它的香味,蛮馋人的。

据说沙棘果的味道是酸酸甜甜的,加上她闻到的水果香味,顿时令温迪胃口大开。她并没有忙着立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