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言情小说 - 檀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19

    者趁鲜卑人未及分辨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这自是后来军士们吹牛时,我从他们嘴里听到的。

当时,我骑着马紧跟在公子身边,眼观四方。

其实跟公子比起来,我更担心沈冲。

公子平日习武甚为扎实,又有几个身手高超的护卫贴身保护,虽是头一遭上阵,但寻常人很难伤到他。而沈冲则不一样,他的武术毕竟不是强项,让他上阵打杀实在为难。而冲入敌阵之后,面对四面纠缠,侍卫一旦顾此失彼,他则危险更甚。

所以,起初议事时,公子想让沈冲也留在遮胡关。但沈冲并不愿意,说须得有人去向荀尚告知意图,若换了别人,只怕又要生枝节。

此事乃是确实,公子只得同意。

果然,正当混战之时,我看到沈冲旁边一个军士被刺倒落马,一骑朝他直冲过去。我忙策马,举起手中的弩,将那人射下。

沈冲正要举刀迎击,突然见对方倒下,神色有一瞬错愕。

“霓生!”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吼,我未几回神,一阵醒热之气突然迎面而来。

却见一个鲜卑人在我侧后,胸口被刀尖贯穿,瞪着眼睛倒了下去,露出后面的公子。

“到我后面去!”公子喝道,说罢,策马奔向前方。那声音中气十足,仿佛一头初次尝到血的幼兽,兴奋而不容违抗。

我只得将弩收起,乖乖地躲到他身后。

夜风中弥漫着血腥的气味,公子的袍子上的血色隐约可见,他却愈战愈勇,接连砍翻几骑,与众骑卒一道,将鲜卑人的阵形冲散。

鲜卑人腹背受敌,不得不分兵对付偷袭者。然而过了好一阵才发现,对方竟和他们一样装束,夜色之中,分不清是敌是友。

此时,荀尚的兵马也已经回过神来。

有人大喊:“得秃发磐首级者,赏钱十万!”

桓瓖这败家子,我说赏金一万足矣,他非说十万方有气势。

十万钱,那足够买下一个小地主家的全部家当。这些不识人间疾苦的贵胄,挥霍起来当真毫无人性。

溃逃的军士知道来了援军,又得此号令,登时士气大振。趁着鲜卑人攻势缓下的间隙,重新集结,转守为攻。局面在混战中渐渐扭转,鲜卑人为了围歼,将战线拉得过长,此时反被各自为战的军士冲开,变得破碎。

初得手之后,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公子继续趁夜袭扰,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

“霓生,你跟随逸之!”公子对我道。说罢,领着士卒,朝纵深之处冲去。

沈冲策马过来,对我道:“莫担心他,跟着我便是。”

他鲜卑衣袍上有些脏,染了大片的血迹,不知道是原本有的,还是方才拼杀时留下的。所幸他未受伤,黯淡的光照中,可见双眸熠熠。

我答应一声,乖乖跟着。

心底有些遗憾。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战场上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哪里也不去。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在即,鲜卑人不会一直被糊弄下去。荀尚的兵马经过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合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这般风险实在太大,我须另外打算。

公子起初想找到秃发磐,将他斩首。可惜战场那么大,他就算知道秃发磐在何处,那般大队人马,也须得经过重重厮杀。相比之下,孤身一人则容易得多。

于是,在沈冲终于与荀尚大军会师之时,我趁着无人注意,在混乱之中不着痕迹地脱离,往北而去。

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喜欢给统帅配个大旗,好在混战时告知所有人上将首级在此。不过,仍有迹可循。比如,他们都喜欢高瞻远瞩,停留在高处。再比如,他们传令靠发号,而吹号角的人,一般就在主帅身边。

不过当下,这些都用不着。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剿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历,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处旷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有躲进石燕城。

我挑着隐蔽无人的地方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突然,一个鲜卑人出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似乎在问我是何人,为何独自来此。借着黯淡的光照,我仔细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概是把守附近要道的守军头目,撇了手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他和我差不多年纪,看打扮,当是出身不错,兴许也同公子与沈冲一样,是个初入行伍就得了高位的贵胄。

这样的人,钱大约不管用。我对着他笑笑,从马背上拿起一个酒囊,朝他摇了摇。

果然,他神色动了动,贴近前来,一把从我手中将酒囊拿过去。他打开塞子,闻了闻,登时露出满意之色。

就在他仰头灌下的时候,我突然上前,用手臂圈在他的脖子上,将他扑倒。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显然不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却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使劲力气,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即刻瘫软了下来。

太久不曾做过这等事,竟手生了许多。

我大口喘着粗气,歇了好一会,看看四周无人,将他拖进附近的高草丛里,再把马匹也藏好。

夜色里,死尸张着嘴,最后的神色满是愕然。这百夫长生得还算清秀,乔装成他的模样并不难。我先把他的衣服扒了,全换在身上。从腰包里取出一只小瓷盒,打开,里面一格一格,全是各色油彩。

可惜这活计也因得多年不做而有些手生,又兼夜里看不清楚,只能将眉眼装成个大概。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破绽不容易被发现。

他的腰上还有一只腰牌,我顺道也挂在身上。

我望了望天色,事不宜迟。未几,跨上了百夫长的马,咤一声,继续往前。

☆、奔袭(下)

前方有混战,石燕城自也不会太平静。虽有人把守,但兵马进进出出,络绎不绝。

这般紧张的时候,从那百夫长尸首上取来的腰牌便十分好用。我把脸弄得脏些,凡有拦路,一边把腰牌亮出来,一边用先前跟向导学的几句鲜卑话,骂骂咧咧地径自往前冲。想来那百夫长确实不是常人,一路无人敢栏。

秃发磐的兵马确实已撒了出去,所剩无几,这城池乃为诱敌只用,守城的人并不多,里面的民人也已经逃光,街上门扉紧闭。入城未多时,我闻得窗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