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言情小说 - 我把暴君养大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3

分卷阅读103

    原来不是因为旁的,跟长相也无关,单单纯纯是那天晚上拦下他,说天冷,喝些热水暖暖身子。

就这么简单。

旁人再好,也是在晓得他身份的情况下,阿谀奉承,刻意讨好,明生不是,他只是纯粹的想帮一个‘也许在被欺负,每次都熬的很晚才能干完活’的人而已。

他是善良的,干净的,所以他特殊,是不一样的。

男的女的,长得再漂亮也不行,只有他行。

可惜,人心似乎跟权利,或是旁的那些不一样,不能靠抢,也不能靠夺。

他明白的太晚了。

*

明生疯了似的,一路狂奔,四处逃跑,他要找个那人追不上来,也不会追来的遥远地方,最好有坐的位子,他很累,需要歇歇。

两条腿像灌了铅似的,越来越重,明生跑不动了,停下来休息休息,不经意间抬头一看,‘长锦宫’三个大字透着沧桑阴冷的味道。

这个院子闹鬼,他知道,还亲眼瞧见了。他从小怕鬼,因为母亲总爱拿‘不乖会被鬼吃掉哦’这样的话吓他,给他留下很深的心理阴影,所以自从晓得里头闹鬼之后,他再也不敢一个人大晚上不睡觉守在这里。

天刚擦黑人就走了,反正也没人管他。

他瞧见那三个字,第一反应是心惊,然后想换个地方,但是突然忆起了里头住的两个人。

是他的好朋友,给他饭吃,陪他聊天,一起打闹,大概也因此,叫他此刻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还安心了些。

细想一下有鬼有怎么样?比人心更可怕吗?

似乎也没有。

明生咽了咽口水,在门口楼梯上坐下,风刮的很大,他方才有睡觉的意思,所以脱了外衣,只剩下一身单衣,被风一吹,刺骨的冷。

疼痛能使人疯狂,也能使人清醒,他在原地冷静了一会儿,意识到自己现在必须回去,看一看那个人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活着,他必须想办法出宫,怕被报复。如果死了,他更要出宫了,还活着他出宫会有点难,要找管事盖章告假,管事那么忙,哪有空理他。

所以明生更希望他死,他死了有他的令牌在,无需支会其他人写什么信,直接就能走了。

明生又坐了大半个时辰,手脚冻的僵硬,实在受不了了才回去,也是跑着,没花多长时间,很快到了集体寝屋的地方,在角落找到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间是特殊的,虽然小,但是五脏俱全,且一个人,门还保持着他离开时的模样,没关上,他小心翼翼跨进门槛,没有急着去看那人,反而去一旁点了灯,然后借着火光打量四周。

因着全程都在床下,外头反而没什么变化,只铺在床边的毛毡歪了歪,上面有暗红色的血迹,再旁边是半个身子。

那人的位置很巧,正好半边在床下,半边在床外,就像他的人一样。

初接触的时候,以为很干净,后来才发现另半边的肮脏,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从来不管别人的想法和死活,一双手上沾满了鲜血。

现在遭报应了吧?

死了吧?

明生突然一愣。

真的死了吗?

他悄悄的走近了些,余光暼见一旁的花瓶,拿在手里防备着诈尸,但是直到他走近,床下都没有一点动静。

那人还是安安静静的躺着,与职位不符的是那张尚显年轻的脸,他今年才二十五六吗?

明生不记得了,只知道在没有暴露出禽兽一面的时候,他对他印象还不错。

明生深吸一口气,握紧了长颈瓶,稍稍矮下身子查看,没有反应,用指头在他鼻息下探,还是没有反应。

真的死了?

他成功了?

杀了这个败类?

明生一屁股坐在地上,心里竟生出一丝不可思议来。

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没抱过希望,最大的奢望是同归于尽,现在不仅杀了他,自个儿也完好无损?

身上的伤和死比起来微不足道,以前也经常挨,并不被他放在心上。

明生瞧了一眼半躺在床下的人,这人似乎没怎么挣扎,他只胸口受了伤,如果挣扎或是喊的话,或许还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力,但是他没有。

还有方才……

明生瞧了瞧脚腕位置。

他都已经抱着必死的心态了,那人突然松了手。

他很是想不通。

为什么?

☆、第61章为什么呢

是因为没有力气了吧?

他本来就喝了酒,喝了酒后会浑身无力,明生以前偷喝他爹的酒,结果醉得走不动的事,他现在还记得。

再加上受了伤,还动了怒,打了他一顿,消耗太大了,喊不动很正常。

明生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很容易找到腰牌,挂在腰间位置,和腰带缠在一起,他差点没看见。

明生把腰牌取了下来,又扫了一眼四周。

宫门五更才开,现在最多三更,他还有很多时间,处理一下这里,自然不可能就让一具尸体这么大咧咧的放在屋里,会被人发现。

虽然他独居,不过偶尔还是会有人自认为很熟的过来找他打招呼,或是请他帮忙之类的,不帮就各种刁难,盯着他的人也不少。

所以尸体一定要藏好,还有血腥味,要用其它东西掩盖住。

屋子其实很小,能藏下这么大一具尸体的地方不多,明生想来想去,搬去床底下,用被子盖上,血腥味也淡了不少。

他又把地上的血擦干净,毛毡拿去刷了刷,还摘了过往路边的花几朵,花瓣捏出汁水洒在床边,盖住淡淡的血腥味。

差不多后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他没多少东西,因着太监出宫不容易,常服都只有一套,心里始终惦记着也许哪天可以出宫瞧瞧,所以准备的。

除了这套常服,还有一套是他刚进宫时的衣裳,很小,只穿了一次,是父母商量着把他卖了后买的,还带他吃了一顿好吃的。

后来伢婆子又卖了一套更好看的,替换掉了,但是他始终带着这套衣裳,寄托了父母最后给他的爱。

衣裳只穿了一次,虽然放了很多年,但是完好无损,他要把这套衣裳也带上。

可是已经穿不上了,带上纯粹是个累赘,还会被人怀疑带着做甚?

明生摸了摸小袄的领子,突然笑了,其实有个好去处。

不过他被卖进宫的时候也不算很小了,至少比古扉大,所以古扉穿起来肯定松松垮垮,但也比穿花溪的好。

花溪的衣裳更大,袖子和裤腿要折好几下,都堆积在腕处,很不好看,而且是女孩子穿的。

还都是宫女服,堂堂皇子穿宫女服,不像话。

将那一套小袄也收进行李里,又将多年积攒的银子找出来,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