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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答案;相应的,他也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如果不是他对妻子抱有怀疑,如果不是他非要跑回来,或许根本不会有假山后的那一幕,也不会有甘崇的冷嘲热讽,更不会有柳心的遍体鳞伤,和最后两人的天人永隔。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形容杜明越再合适不过了。正如文中他的独白:“如今我解脱了。我早就是该死的。”——当然早就该死了!除了爱柳心,你说你还有哪点好??哪点好??好吧,还有帅……都这么虐他了,各位看官就别说我光虐女主了吧?QAQ我啥时候也能解脱啊……哭唧唧QAQ(当然我说的是完结,不是其他,别乱想啊!0.0)明天晚上九点更大结局,HE!潜水的都给我嗨起来!--嗨不动的就算了……佛系如我……=。=最后,杜朋朋小朋友真是天使啊~被mama吼哭了,还不忘开解麻麻~嗯,是麻麻的好儿子~第四十一章(HE结局)(在我的结束,是我的开始)[注1]又是一年初秋。“明心烘焙坊”生意很好,柳心在城东又开了个店面;小邬被提了副经理,马上也要结婚了;杜朋朋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个头蹭蹭蹭地长起来。柳心看着儿子越来越肖似亡夫的脸,心说自己真是老了。某天下班时,小邬递给柳心一张红艳艳的婚贴。“柳心姐,周五晚上大酒店,一定要来啊!”小姑娘性格开朗,说起自己的婚事也十分大方。柳心笑着收下,刮了刮小邬的鼻子:“知道了!到时候给你包个大红包!连满月酒的份也一起给你!”“诶!那可不成!”小邬连忙还嘴:“满月酒的得另算!这次给了,下次还得给!”柳心摇头微笑,欣慰地看着小姑娘。她在心里盘算了下时间,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周五……?周五……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柳心翻出日历,对了遍阳历又对了遍阴历,又翻看了前几年的日期。终于,她想起来了:周五,是杜明越的忌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柳心对于杜明越的思念已经没有最开始那样强烈——可能是她放下了,也可能是思念已成为一种习惯,在经年累月的沉淀中,生长为柳心身体的一部分。曾经的柳心,看着遥控器都能联想到男人看电视的样子;现在的柳心,却已经连他长什么样子都快忘了。一旦失去了鲜活的存在,亡故的人就会变成脑子里的一个神经元。平常你并不知道它在哪里,可当有一天你想起它时,它便会一个一个分裂成细胞,在脑海里组成故人的音容。星期五,柳心一个人去了墓园。男人的照片像是骗过了时间,一丁点都没变。墓碑上落满了灰尘,他还是和十年前一样的笑着。她已经过了三十岁,可他还是那样笑着。[注2]也许以后哪一天,她忘了他,他还是会这样笑。杜明越已经死了十年。下一个十年,还会有人记得他吗?柳心从左手无名指取下两枚戒指。无名指指关节因为长时间被戒指束缚,留下了两个突兀的凹陷。戒指取下后,像是解放了一般,凹陷一点点慢慢恢复起来。“明越……”柳心张了张嘴,突然发觉自己对于这两个字已经如此生疏。“以后,我不会再来看你了。”她像是说给谁听,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子已经长大了,父母亲也很好。我也很好。”顿了顿,她静默。她不知道应该再说些什么。柳心把戒指埋在坟墓旁边,盖上土,什么都看不出来——就像她的无名指,即使还残留着两个凹痕,但只要时间足够长,依旧会恢复成原来的模样。死去的人,一旦没有人再记得,就真的是死了。“杜明越,我走了。”“我不会来了。”说完,柳心离开了墓园。照片里的男人,依旧那样笑着。离开墓园后,柳心先接杜朋朋放学,然后母子俩一起到了大酒店。婚礼排场很大,小邬和男方家里虽不算富裕,但依旧把婚礼办得红红火火。红地毯一直铺到大街上,音响里的婚礼进行曲也十分地震耳欲聋。柳心看见门口穿着婚纱的小邬和新郎,发自内心地笑了:人生八十年,有人半路离心,有人至死不渝;纵然世事无常,只要真心相伴,未必不能躲过命运的风雨。进入大厅后,杜朋朋说想去后面的花厅看鱼。柳心忙着交份子钱,让他自己去玩。饭堂里婚庆气氛相当浓厚。交完钱,柳心找了个位子坐下。又等了一会儿,婚礼就要开始了。柳心看儿子还没回来,便去后面的花厅找他。曲径通幽,草木茂盛,杜朋朋小朋友站在石子路尽头的小亭子里,身边站着一个黑衣服的男人。“朋朋,你在干嘛呢?再不回去都要开饭啦。”柳心走到近处,才发现儿子在看人打水漂。黑衣男手里握着小石块,本是抛出去的动作,听见柳心的声音,一不小心把石头丢了出去。“咚!”地一声,石头落进水里。“哎呀……”杜朋朋嘟着嘴惋惜:“mama,你再晚来几分钟就好了。”这是什么话?柳心不免有些郁闷。“好啦,我们要回去啦。来,跟叔叔说再见。”柳心拉起儿子的手,冲黑衣男笑笑。黑衣男带着大墨镜,但仍旧看得出是个端方挺拔的小伙子。他见柳心二人要走,也没说什么话,只从地上捡起一个小石块,轻巧地掷了出去。这一次,是个完美的四连发。“哇!”小男孩又被勾起兴趣,眼睛发亮地看着黑衣男:“